两级制利得税与关连实体:是不是每间公司都能用 8.25%
本页依据截至 2026-10-06 的公开资料(税务局利得税页与两级制常见问题)
不是。同一控制下的多间公司,两级制只适用于被提名的一间。其余关连实体全部按标准税率计。
税率
法团:应评税利润首 200 万港元 8.25%,其余 16.5%。非法团业务:首 200 万港元 7.5%,其余 15%。标准税率是法团 16.5%、非法团业务 15%。
| 项目 | 适用对象 | 资格性质 | 立法阶段 | 截至日期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项目 两级制利得税(法团首 200 万港元 8.25%,其余 16.5%) | 适用对象 被提名的一个实体 | 资格性质 普惠 | 立法阶段 已立法生效 | 截至日期 2026-10-06 |
关连实体
两级制只适用于被提名的一间。一个实体对另一个有控制,或两者受同一实体控制,即互为关连实体。控制指直接或间接持有或控制超过 50% 的已发行股本、投票权,或有权取得超过 50% 的资本或利润。
有关连实体而没有被提名的,全部按 16.5% 计(非法团业务则按 15%)。不是每一间公司各享一轮 8.25%。
BUD 对「相关企业」另有不同标准(持股 30% 以上且业务性质相同),两者不可混用。对照见BUD 专项基金与「电商易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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