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UD 专项基金与「电商易」:配对、上限与资格

本页依据截至 2026-10-06 的公开资料(一般申请指引与「电商易」指引,版本 06/2026;工贸署 BUD 首页最后修订 2026-06-29)

做跨境电商时,公开资料里写得最具体的政府资助是 BUD 专项基金,以及里面的「电商易」专道。下面按指引写配对比率、上限和资格。指引列明某一类开支,不等于该笔开支可过审。

配对比率与上限

配对比率是 1 比 3。政府最多资助个别项目总核准开支的 25%,企业以现金承担不少于 75%。700 万港元是每间企业的累计上限(连审计费),最多 70 个项目;一般申请每项上限 80 万港元;任何时候已批与进行中的资助合计不得超过 80 万港元。拿满 700 万代表企业自己要投约 2,100 万,而且只能一个接一个做。上述累计上限同时覆盖一般申请、「电商易」和「申请易」。

审计费每次最多 1 万港元,同样按 1 比 3 计算,并计入累计资助额。每个核准项目须在 24 个月内完成。EMF 已于 2026-07-01 并入 BUD。「申请易」是另一条通道,每宗上限 15 万港元(2026-06-15 起)。申请在 30 个工作天内处理。用「电商易」去规避各通道上限的,申请可能被拒。

谁可以申请

必须是按《商业登记条例》(第 310 章)在香港登记,并在香港有实质业务运作的非上市企业。制造或服务业都可以,不要求已经在目标市场有业务。

只有注册地址、没有实际业务与员工的公司(指引称空壳公司)不算有实质业务。主要在香港以外营运的企业,同样不视为在香港有实质业务。只和同一集团内其他单位买卖,也不算。

指引没有设固定的最低注册年期。「成立年期」只是评估因素之一,旁边还有在港业务的性质与规模、在港投资金额、在港员工数目、客户资料,以及利润是否在港评税。从申请到项目进行期间,企业要持续符合这些条件。

BUD 与「电商易」四栏
项目适用对象资格性质立法阶段截至日期
项目 BUD 专项基金 适用对象 按《商业登记条例》(第 310 章)在香港登记,并在香港有实质业务运作的非上市企业 资格性质 裁量 立法阶段 非立法:政府资助计划,运作中 截至日期 2026-10-06
项目 「电商易」 适用对象 同上,措施限于中国内地与东盟十国。每宗上限 80 万港元,每间企业累计上限 100 万港元,计入 700 万总额 资格性质 裁量 立法阶段 非立法:政府资助计划,运作中 截至日期 2026-10-06

「电商易」的范围与开支

「电商易」的范围限于中国内地与东盟十国:汶莱、柬埔寨、印尼、老挝、马来西亚、缅甸、菲律宾、新加坡、泰国、越南。每宗上限 80 万港元,每间企业累计上限 100 万港元,且计入 700 万总额,也计入最多 70 个项目。

指引列明可资助的开支类别,包括平台账户注册费或入驻费、店面设计制作、新设网店的代营运服务(最长 6 个月)、在第三方网上销售平台与社交媒体投放广告、网红(KOL)费用。指引没有点名任何平台。政府资助不可用于日常运作开支。

48 个经济体

工贸署 BUD 首页写明,2026-06-15 起地域范围共 48 个经济体,当中有中国内地、东盟十国、英国、加拿大、墨西哥、日本、韩国、沙特阿拉伯、阿联酋等。美国不在其中。美国站的费用不在这份地域范围里。

申请由企业自己负责

申请须由企业自己拟备,并完全知悉内容。企业要委任自己的员工担任项目统筹人与副统筹人,不得把管理整个项目的责任交给第三方。虚假陈述或漏报,申请可能被拒,已批的可能被撤销;持有人、股东和董事要负责,并可能面对法律后果。本站只整理公开资料,不代写申请,也不代填表格。

本页依据截至 2026-10-06 的公开资料(一般申请指引与「电商易」指引,版本 06/2026;工贸署 BUD 首页最后修订 2026-06-2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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